一、培养目标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以法律职业为背景的专业学位,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和国民经济各行业领域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
培养基本要求包括:
1.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遵守宪法和法律,德法兼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2.全面掌握法学基本原理,特别是社会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法律技能;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务工作的能力;
4.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主要研究方向
1.企业公司法实务
与企业公司相关的法律问题在法律实务工作中占有很大比重,而且很大一部分学生毕业后去企业公司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或者去律师事务所为企业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工作。我们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为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各类公司以及律师事务所培养德才兼备、懂法律、懂企业管理的复合型、实务型高级法律人才。通过针对性的实训方案,使其迅速成长为法律认知升华,社会阅历增进,具有扎实企业公司法律专业知识,应用能力突出,职业技能熟练,适应国家和社会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人才。本专业方向除了必修课、推荐选修课以外,将向学生讲授公司法实务、知识产权法实务、合同法实务、金融法实务、劳动与社会保障实务等特色模块选修课程。
2.涉外经济法实务
为法律职业部门和行业领域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有较强的涉外法律实务能力和法律思辨能力,能独立从事涉外经贸法律实务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要求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涉外经贸领域的国际规则、法律知识、法律思维和职业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外语水平较高、能综合运用国内法律和国际经贸法律,从事涉外法律实务工作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能力。本专业方向除了必修课、推荐选修课以外,将向学生讲授国际贸易法实务、国际投资法实务、国际私法实务、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法律实务等特色模块选修课程。
3.竞争法实务
随着全面深化改革事业的稳步推进和竞争政策基础性地位的逐步确立,具备扎实的竞争法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人才受到反垄断执法机关、法院、律师事务所和大型企业的欢迎。该方向旨在培养应用型高端竞争法专业人才。本专业方向除了必修课、推荐选修课以外,将向学生讲授反垄断法实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实务、反垄断经济学、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实务等专业知识,并结合案例和实务操作解析,培养学生的竞争法职业素养与实务能力,使之能够在实践中运用相关法理并结合经济学知识解决国内、国际竞争法律问题。
4.网络法实务
维护国家网络安全、依法治理网络空间、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是网络法治的首要任务。具备扎实的网络法理论知识和应用能力的人才受到检察机关、法院、公安部门、律师事务所和企业的欢迎。该方向作为一门交叉学科,旨在培养应用型高端网络法专业人才。本专业方向除了必修课、推荐选修课以外,将向学生讲授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电子证据法等专业知识,并结合案例和实务操作解析,培养学生的网络法职业素养与实务能力,使之能够在实践中运用相关法理并结合经济学知识解决国内、国际网络法律问题。
三、学习年限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在校学习年限为3~5年。
四、课程体系及要求
1.学分要求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实行学分制,课程体系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推荐选修课和特色方向选修课)、实践教学与训练、学位论文四五个部分组成。总学分不低于55学分,其中必修课不低于19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6学分,实践教学与训练不低于15学分,学位论文不低于5学分。
2.课程设置
课程 类别 |
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学分 |
开课学期 |
备注 |
|
|
学位课程 |
公共必修课 |
FL10020 |
硕士生英语 |
54/3 |
1 |
必修 |
|
MS10004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2 |
1 |
必修 |
|
SG10000 |
如何写好科研论文 |
18/1 |
1 |
必修 |
|
专业必修课 |
LP11036 |
法律职业伦理 |
32/2 |
2 |
必修 |
|
LP11037 |
刑法与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64/4 |
1 |
必修 |
|
LP11038 |
民法与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64/4 |
1 |
必修 |
|
LP11039 |
行政法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48/3 |
1 |
必修 |
|
非学位课程 |
选修课 |
LP11046 |
金融法专题(双语)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必选最少8门,最多22门,最低16学分,最高44学分 |
|
LP11048 |
国际私法专题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32 |
国际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34 |
证券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35 |
保险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36 |
信托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46 |
国际贸易法实务(双语)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58 |
反垄断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59 |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60 |
反垄断经济学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61 |
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实务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62 |
电子商务法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63 |
网络安全法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64 |
电子证据法 |
32/2 |
3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70 |
财税法专题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74 |
国际投资法(双语)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91 |
公司法专题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92 |
合同法专题 |
32/2 |
2 |
选修(特色方向课) |
|
LP12027 |
知识产权法实务 |
32/2 |
2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29 |
劳动社会保障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43 |
环境与能源法实务 |
32/2 |
3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1 |
法理学专题 |
32/2 |
2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2 |
中国法制史专题 |
32/2 |
2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3 |
宪法学专题 |
32/2 |
1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4 |
经济法专题 |
32/2 |
2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5 |
商法学专题 |
32/2 |
2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6 |
国际法专题(双语) |
32/2 |
2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LP12057 |
证据法专题 |
32/2 |
3 |
选修(推荐选修课) |
|
|
|
跨学科选修全校范围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或经济管理类课程 |
|
|
跨学科课程1门,2学分 |
|
实践教学环节 |
LP15010 |
法律写作 |
/2 |
第2学期 |
|
LP15011 |
法律检索 |
/2 |
第2学期 |
|
LP15012 |
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模拟调解训练 |
/3 |
第2学期 |
|
LP15008 |
法律谈判训练 |
/2 |
第2学期 |
|
LP15009 |
专业实习 |
/6 |
原则上安排第4学期,时间为不少于6个月,可以分阶段进行,累积计算 |
|
其他 |
学术研讨 |
/1 |
分散进行,要求主讲2次及以上,参加4次及以上。 |
|
学术报告 |
/1 |
分散进行,要求参加2次及以上。 |
|
社会实践 |
|
不少于2周,至少参加一次社会调查,撰写一篇调查报告,原则上要求在第一学年完成。分散进行。 |
|
开题报告 |
|
第3学期 |
|
学位论文 |
/5 |
第3-6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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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论文工作
1.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实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2.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提倡采用案例分析报告(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报告、专题研究等成果形式,以检验学生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和分析方法,综合解决法律问题和社会问题的能力。
3.论文写作应当符合浙江理工大学法律硕士规范要求,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论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论题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题目设计合理;
(2)梳理和归纳同类问题的研究或实践现状,说明这个问题目前存在的争议焦点或未解决的难点问题;
(3)分层次剖析问题,论证结构合乎逻辑;
(4)论据充分,论证合理,资料完整,注释规范。论文能够反映出作者已经充分阅读过一定数量的相关文献资料;
(5)作者具有研究方法意识,能够采取多样的研究方法,如社会调查与统计方法、规范实证方法等;
(6)在谨慎踏实的基础上有大胆创新的观点;
(7)语言精练,符合汉语写作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3万字。
六、培养方式
1.把知识教育同价值观教育、能力教育结合起来,把思想引导和价值观塑造融入每一门课程教学;
2.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注重实务能力的培养;
3.成立导师组,采用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4.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具有法律实务经验的专家参与研究生的教学及培养工作;
5.与法律职业考试相协调,有利于学生顺利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必修课考核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3名本专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至少1名为法治工作部门专家;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1至2名法治工作部门专家。
研究生在规定期限通过培养计划规定课程和其他环节的考核,通过论文答辩,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经校硕士和博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