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1.教学计划变更工作
各专业确因课程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建设以及教学改革等需要变更教学计划的,可针对本专业执行中的教学计划,尤其是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进行相应变更,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交《浙江理工大学教学计划变更申请表》。
(1)教学计划变更一般针对未开设课程,如变更内容涉及已开设课程,请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
(2)如变更内容涉及本学期开设课程(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需提交详细的情况说明及解决方案。
申请材料及汇总表经学院审核、签字盖章后于3月6日下班前报教务处,其中申请材料仅需提交纸质稿,汇总表需上交电子稿及纸质稿各一份。
(3)相关表格请至本科生教育内的表格下载处下载。
新传教学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