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浙理工教[2026]28号)、《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2026修订)和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学院启动202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推荐名额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按1:1比例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
三、推荐办法
1.学生根据资格条件(参照“浙理工教[2026] 28号”文通知、《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2026修订),于9月4日14:00-16:00之间,将推免生资格申请相关材料交至学院教科办318办公室潘老师处,联系电话:0571-86843835,电子档同步发送至邮箱:420161539@qq.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为方便沟通,所有参与推免的学生都需要加入QQ群(1104712407),备注姓名班级。
具体提交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1)【附件2】“奖励分”填报请严格参考【附件3】中所列出的竞赛,和【附件5】所要求的期刊等级来填报,所有“奖励分”项目的取得时间截止2026年8月31日。
(2)所有填报在【附件2】中的“奖励分”项目,务必扫描好“佐证材料”每一项做成1份PDF,文件序号、命名同【附件2】中I列所填内容。(其中,论文需包含:期刊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版面,同时需要去我校图书馆开具《收录证明》;奖项取得以获奖证书为准;专利需要授权专利证书、申请书。*特别注意:所有“奖励分”项目获得单位须为浙江理工大学。
(3)所有推免生资格申请者需在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档和纸质档。其中电子档包含【附件1】、【附件2】以及相关“奖励分”佐证材料扫描件;纸质档包含【附件1】、【附件2】、【附件4】以及相关“奖励分”佐证材料的原件(部分证书无纸质实物,请附上官网公示截图和网址,请同步做入PDF文档)。
2.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总评分专业相对值、学生奖励分、综合测评,结合学生志愿及推荐名额,择优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总评分和总评分专业相对值具体计算方法:
总评分=前三(四)学年平均学分绩点×80%+奖励分×20%
总评分专业相对值=(总评分/该专业前15%学生平均总评分)*100%
(2)名额分配办法按照《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实施细则》(2026修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