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11-16 浏览次数:
根据我校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有关规定,根据个人意愿,支部意见和组织考察,拟发展下列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16日--11月20日,公示期内,凡对发展该同志入党有意见者,请及时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院党委反映。
反映问题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学院党委联系电话:0571—86843423;E-mail: 465084275@qq.com
中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委员会
2020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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