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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比赛校内选拔赛的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10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取得服务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果,培养具有法学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法律人才,从整体上推动我省法学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比赛的预通知》,特举办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比赛校内选拔赛,选拔优秀学生参加第十二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赛对象

    参赛学生必须是浙江省高校普通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法学学科的学生(限本科生)。已在往届浙江省大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竞赛演讲类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奖项的学生不得参赛。

    2.竞赛类别:法律演讲类

    以有声语言为主要手段,以体态语言为辅助手段,运用一定的技巧和方法,针对某一法律现象、法律问题、法律文化,鲜明、完整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和主张,阐明事理或抒发情感,以吸引听众、引发听众共鸣的一种语言交际活动,由此提高大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思维能力、理解阐释能力和交际沟通能力。

    3.竞赛主题

    校内选拔赛主题与本届演讲类竞赛的复赛(网络评审主题一致,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律变革”

    4.竞赛要求

    本次校内选拔赛每队1位学生,1位指导老师。每位指导老师最多可以指导4个队。

    5.注意事项

    要求演讲视频时间不超过6分钟,视频和声音清晰,视频文件格式为mp4。视频背景为纯白色不得出现校训等含有学校标识特征的文字及图案,文档和视频画面中均不得出现参赛学生、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参赛学生不得做自我介绍。

    6.日程安排

    请各参赛队员于2025年3月2日24点之前,演讲视频和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zstufazhijingsai@163.com,邮件名和附件名命名规则为“学生姓名+指导老师姓名”;超过规定时间的,将不予评审。

    发送成功后,将会收到自动回复邮件,如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请于发送后6个小时内联系姜老师(15988101149)进行确认。

    评审为匿名评审,双向匿名方式进行。本次校内选拔赛将选拔15支队伍,最终名单将于2025年3月6日前确认

    7.竞赛评分标准(参照网络评审标准)

    1)内容架构(40分)

    主题鲜明突出,内容结构合理,层次分明,语言表达精练流畅。演讲过程中引入的相关例证、事实和说明,能够恰当融入主题结构,整篇演讲一气呵成。

    2)口才能力(40分)

    口才语言(70%):讲究演讲技巧,体现演讲魅力。措辞要符合演讲内容,用语能够清楚表达意思、切合演讲的场合。

    声音表现(30%):演讲时语调抑扬顿挫,上下起伏,速度快慢、音量适当。

    3)表现能力(20分)

    肢体表现(50%):演讲者在台上的表现,应能加强演讲的效果。演讲时可以用肢体语言如手势、表情等来强调论点。

    形象表现(50%):要求气质高雅,服饰得体,举止自然大方,能够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注:每位选手严格控制用时,并且要脱稿演讲,超时限或未脱稿者将扣分。

    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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