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航,法学博士,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浙江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学院工会主席,曾在最高人民法院见习,并借调至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工作。兼任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评审专家、浙江省法学会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宪法与地方立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理工大学律师学院专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在核心期刊发表《数字时代下协同主义诉讼模式的建构》《律师持令取证的实践现状与制度构建》等数十篇学术论文,并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治日报》摘编。出版独著《中国律师制度与律师业务:原理·方法·应用》《民事诉讼代理:方法与应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律制度研究》等5部,出版合著《内幕交易法律制度研究:国际比较与本土实证》《政府法律实务讲义》。主持司法部、中央统战部宗教工作招标课题、民政部部级课题、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等多项省部级课题,联合主持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专题调研重点课题,主持多项横向课题,其中2项课题的经费超过100万元。撰写的多份研究报告获得浙江省和杭州市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被相关部门采纳。编写的“范根生诉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政府环保行政复议案”入选“人民法院保障民生典型案例”(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4年第10期),并被评为浙江省法院优秀案例。曾获评杭州市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律师执业逾十年,现任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品牌与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团队负责人,从教前担任金道所高级合伙人、党支部书记。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和政府法律服务领域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曾经或正在为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医疗保障局等党委、政府部门和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浙江省公司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获评全国律师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浙江省第四届优秀青年律师、浙江省律师协会通报表扬(连续四次)、杭州市律师行业最美共产党员、杭州市律师协会个人嘉奖(三次)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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