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之际,“对动物实施的暴力是否是禁止传播的暴力”专题研讨会于2020年9月12日在腾讯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动物法研究所、浙江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绿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动物保护法研究中心、首都爱护动物协会、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联合主办。来自浙江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政法学院、山东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的专家学者和来自反虐待动物一线的志愿者与三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参与了这次研讨会。本次会议的宗旨是助力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公序良俗,提升我国的法治程度和社会文明水平。会议议题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网络安全法》中禁止传播的暴力信息进行法律解释,即,是否包括对动物实施的暴力?”和“应否将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案件纳入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本次会议吸引了社会各界关注动物虐待问题的人士,除进入会议室的参会者外,另有5千余人收看了会议直播,盛况空前。
与会专家学者一致认为,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是依法禁止的行为。志愿者、人大代表和律师们揭露了残酷的现实,发表了精到的法律意见。专家学者们全面梳理了与对动物实施的暴力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虽然显得零散,但决不能认为没有禁止,决不能否认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的非法性。在认真对待、正确解读现行规范的基础上,专家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法律剖析。蔡守秋教授从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观和生态文明的角度,罗翔教授从道义论和功利论的角度,杜磊博士从暴力范畴和公益诉讼的角度,郭兵副教授从诉讼法理和行政法理的角度,韩毅博士从他深厚的比较法基础的角度,郗培植副秘书长从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角度论证了传播对动物实施的暴力信息行为的非法性、不正当性和多元规制路径。
我院刘继华、郭兵、魏静、宋善铭、李子瑾、刘进、秦红嫚、倪龙燕、黄娅莉、刘思齐、刘国翰、杨帆等老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会议,展示了我校动物法学科和团队的学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