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和《传染病防治法》修订之际,“动物收容救护的政府责任及官民合作治理的路径”专题研讨会于2020年10月11日下午在腾讯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动物法研究所、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中国绿发会生物与科学伦理工作委员会、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山东大学动物保护研究中心、首都爱护动物协会、行动亚洲生命关怀能力发展中心联合主办。法学专家学者、动物保护专家和志愿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2千余人参与了本次会议的研讨和收看。
会议主要议题是“动物救护机构在《慈善法》上的地位、动物收容救护主管部门以及官民合作共治解决动物救护问题的路径”。与会专家认为,虽然《慈善法》不够完善,但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的不作为是导致动物收容救助慈善事业发展受阻的主因。迫切需要做的是,从野生动物的官方收容救助模式向官民共管模式转变,由捕杀流浪犬管理机制向收容救助流浪动物管理机制过渡,各地业务主管部门和登记部门以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担负起法定职责,支持、鼓励动物收容救助慈善事业的发展,构建官民共治、多层次、多形式的动物收容救助体系。
我院钱叶芳、刘继华、刘国翰等法律系、公管系老师及部分研究生参加了动物法系列专题研讨会,展示了我校动物法学科和团队的学术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