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1日,由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与社会法研究中心主办的“民法典·灵活就业·劳动法制”学术研讨会在上海财经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成功举办,会议采取“线上+线下”共同参与的方式。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武汉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财经大学、西北政法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审计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深圳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以及劳达律师事务所等机构和高校的30多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会议。
我院钱叶芳教授以“劳动法与民法分属两个法域——以劳动权利实有化为诉求”为主题进行发言。首先,她指出是否适用劳动监察制度是劳动合同和民事雇佣合同法律属性选择的依据。劳动管制权构成劳动法学的核心范畴,使得劳动法从民法中独立出来。其次,钱教授指出民法总则为民事雇佣合同与劳动法之间的制度连接点。当下《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动物保护法》等法律已经颠覆了传统民法的调整模式。私法性质与公法调整模式的结合是化学反应,劳动法作为第三法域突破了传统二元结构的法域划分。最后,她认为劳动法学研究的终极使命是劳动权利的实有化。她指出我国目前实现和保障劳动权利的任务无法通过私法社会化来进行,需要改造的是公法权力机制,将劳动管制权利与行政权力区分开来。只有在第三法域,劳动法才能真正取得独立于民法的地位,劳动权利的实有化问题才有可能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