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十四五规划提出“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新要求之际,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修改之际,浙江理工大学动物法研究所联合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举办的“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障碍与路径选择”专题研讨会于2020年11月21日下午在北京和腾讯会议室召开。
来自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山东大学法学院和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北京爱它动物保护公益基金会、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北京杰睿律师事务所等高校专家学者和相关领域代表共同参与讨论,并特别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听取各方意见。
我院钱叶芳教授向参会嘉宾介绍了反虐待动物立法障碍和路径选择的概况,并概括了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五种主要观点。她认为,我们必须要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为此,是完善现行法律法规还是完善动物法体系,有多种立法路径和方案可供选择。
我院李子瑾建议进一步明确“虐待”的概念;进一步考虑兼顾当前和长远的立法推进方式,首先解决最迫切问题,可考虑重点领域先行、其他领域跟上的立法推进方式;进一步吸收中国本土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的理论、制度和实践,古代儒家“恻隐之心”、现代公法“比例原则”等对反虐待动物法的立法理念和技术均可产生启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