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主题为“如何认定犯罪”的讲座在浙江理工大学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由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主办,上城区司法局普法办和浙江理工大学网络法研究所协办。

本次讲座邀请龙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第五检察部主任王贯省检察官作为主讲人作相关报告,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教授、丽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挂职)揭萍老师,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郑旭江老师、吴嘉潇老师和本科生、研究生一起参加,讲座由郑旭江老师主持。
“如何认定犯罪”是刑法学的一大核心议题,只有通过确定是否犯罪、一罪与数罪、此罪与彼罪、罪轻与罪重,才能为正确量刑提供依据。作为资深的办案一线的检察官,王贯省检察官将刑法理论与所承办的案件相结合,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介绍了在刑事实务中如何去认定犯罪。
王检察官谈到,首先要对构成要件进行合理解释。由于时代的发展,生活方式的改变,对于许多刑法规定的解释也要及时更新,并且不断反省先前对于刑法规定的理解。同时,要清楚知道刑法变化以及变化的理由,要准确把握构成要件之间的相互关系,要深刻明白刑法用语真实含义。这些经验也体现在王检察官所承办的诸如龙泉市博物馆贪污案等一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中。“刑法学的本体是解释学”,只有准确解释刑法规范的含义,才能做到准确认定犯罪。其次,要对案件事实进行规范的认定,避免将对过往案例的理解照搬照套到新的案件事实当中。在某些专业性强的案件中,更是要通过不断地学习新知识,走访调查获取最真实的情况才能将案件事实梳理清楚。另外,王检还强调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思维方式区别,并提出要对符合性进行正确判断,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理论,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最后,王检察官以从检十余年的经历激励学子:法律人最重要的还是永葆良善正义之心,才能在法律职业的道路上有所收获。

讲座结束后,王贯省检察官就刑法理论和实务的问题与我院师生进行了交流,向大家分享了自己刑法学习的经历和感悟。揭萍老师、郑旭江老师、吴嘉潇老师就专业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提出了自己的解读,讲座取得了圆满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