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9日,法政大讲堂名家论坛第一百零六讲、法政学院20周年院庆系列讲座“证券欺诈的连带责任”成功在我院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吴弘教授作为主讲人,王健院长、金幼芳特聘副教授和100多名本科生、研究生共同参加。本次讲座由王健院长主持。

吴弘教授从“五洋建设”和“康美药业”两起虚假陈述案入手,从比例连带责任有无过度创新、独立董事的责任承担以及首恶担责的追责逻辑三个问题出发,进行了比较法和实证研究等多维度分析,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剖析了证券虚假陈述案中的连带责任问题。
首先,吴教授对连带责任进行了法理分析。通过对连带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补充连带责任及其连带责任承担原则等方面分析论证,指出比例连带责任的创新缺少法律依据,混同了连带责任和按份责任,应正本清源,平衡“责任相当”与“实现赔偿”的关系,防止过度追责。其次,吴教授肯定了独立董事制度的积极作用,并比较了美国、日本的实践经验,指出独立董事责任相较于一般的董事责任具有一定限制性,独立董事若存在违反独立性事实、参与决策失误、监督失职、不出席董事会、违法违规履职等事项时应承担责任,对于独立董事责任的减免可以从确定章程条款、事先签订赔偿责任限制合同、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减免等方式进行。最后,吴教授表示,针对证券欺诈的连带责任问题,应区分连带赔偿责任的顺序,划分责任主次,形成清晰的追责逻辑,促进实际承担责任与行为及过错程度相匹配。防止“首恶”隐身脱责,中介机构“咬牙”担责的同时,更要防范连带责任扩张下的地方保护。

讲座期间,同学们不时为吴教授高屋建瓴的观点奉上热烈掌声。讲座结束后,王健院长就本次主题内容和大家分享了自己的见解,并带领同学们进行了热情探讨,本次讲座在各位同学与老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