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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市人民检察院陈建钢检察长一行来院交流

    发布日期:2015-10-20    浏览次数:

    双方在上半年签订的《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与海宁市人民检察院合作协议》基础上就进一步推进双方合作交流进行了深入的会谈。在友好的交流氛围下,双方初步达成了以下交流意向:双方定期化互访交流;互派检察官和老师交流与讲座;检察院接收学生实习;我院老师参与检察院组织的专家论证会;双方开展科研合作,拓展研究力量;条件允许时单独开设在职法律硕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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