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省级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DB33/T 2511-2022)(以下简称“标准”)于7月5日正式发布,8月5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标准》以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为出发点,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两个角度,全面梳理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相关风险,明确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活动要点。《标准》界定了互联网平台分类,规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组织管理、风险管理、保障措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要求等方面的定性技术要求,内容全面、规范、系统性强,对规范我省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该《标准》由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理工大学、杭州网易严选贸易有限公司、华世信合智能科技(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我院院长王健教授作为主要起草人全程参与了该《标准》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工作。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是我院强化特色优势学科建设的主要成果之一,在服务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度创新上贡献了“浙理”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