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首批14家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试点名单,我院成功入选。
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是国家推进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重要举措,以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目标,以深化协同育人为途径,以改革创新为驱动,以特色发展为重点,着力提高涉外法治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法治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
我院在竞争法、数据法、时尚法等领域人才培养方面有着鲜明的特色,具有丰富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资源和经验。浙江理工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法学专业为依托,积极响应国家和浙江省对涉外法治人才的重大需求,聚焦企业涉外商事法律需要,与杭州仲裁委员会、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青田县人民检察院等多家拥有丰富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的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共同致力于培养能够在国际投资、境外能源项目开发与融资、国际工程承包、涉外仲裁、涉外竞争法、涉外数据法、涉外时尚法等领域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高层次涉外法治拔尖创新人才。
下一步,我院将围绕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与共建单位在教师团队、课程和教材、讲座和竞赛、实习和实训、就业创业、研究智库、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开展紧密合作,不断积极探索拔尖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逐步深化涉外法治领域协同育人机制,完善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提高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为打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高素质、专业化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贡献浙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