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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政法学院李建星教授来我院讲座

    发布日期:2024-04-15    浏览次数:

          2024年4月10日下午,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举办了一场主题为“共识与留白:《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再审视”的学术讲座。

          本次讲座的主讲人是李建星教授,李教授为上海政法学院余山特聘岗教授,兼任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理事。上海“曙光学者”(2023)。研究方向为民商法、电子支付法,在《法学家》《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公开发表论文二十余篇,独著一部。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史量才新闻与传播学院倪龙燕老师对本次学术讲座的主题内容进行了介绍并对李教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李建星教授就《合同通则司法解释》的重点法条进行了讲解。对于合同的履行部分,重点讲述了非主要债务、以物抵债、利益第三人合同的三种类型。如以物抵债部分,李教授以“工抵房”为模型,分析了新债与旧债之间的关系。合同保全部分,分别就代位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法律后果进行逐一分析,详尽的阐述了该解释下的留白。此外,李教授对合同的变更、终止、违约责任等诸多条款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述,并以大量的案例阐述不同的法条解释下可能存在的问题。

     党玺老师作为与谈人,用自己的接触的两个实务案件与本次讲座所讲的内容相呼应,表示李教授所授内容在实践上有重要意义。此外,在场学生积极就讲座中自己疑惑进行提问,李教授也予以积极回应与详细解答。

         本次讲座干货极多、内容丰富,一百多人的教室座无虚席,在场学生为李教授分条缕析的分析所折服,纷纷表示李教授的讲座让他们感受到了法教义学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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