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13日,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2025年年会暨第三届数字法治大会在南京隆重召开,浙江理工大学副教授、数据法治研究院副院长郑旭江受邀参会。
会上,郑旭江副教授在“网络犯罪治理的前沿议题”分论坛上,以“人工智能生成物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制逻辑与刑法应对”为题作主题报告。他明确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工具属性定位,提出刑法适用需重点审查三方面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作品作为著作权载体的合法性、使用者作为主要责任主体的界定、行为须具备明确的营利目的,同时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强调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独创性审查的重要性。
会议次日,郑旭江副教授以分论坛负责人身份开展总结工作。他首先系统梳理分论坛核心内容——本次“网络犯罪治理的前沿议题”分论坛共有11个报告,内容涵盖《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研究、人工智能背景下新型网络犯罪研究、网络犯罪刑罚与鉴定问题研究三大板块,呈现出理论与实务深度交融、国内与国际议题相互贯通的鲜明特点;随后进一步提炼各板块核心观点,总结论坛对网络犯罪治理实践的多元价值,圆满完成分论坛总结任务。

本次年会暨第三届数字法治大会不仅盛况空前,更以网络与信息法学领域的前沿选题引发全场热烈讨论。与会专家学者积极投身各项学术研讨,围绕网络犯罪治理、人工智能法律规制等核心议题贡献深度思考,切实为我院与网络与信息法学理论界、司法实务界搭建起高效沟通的桥梁,进一步深化了学术交流与合作,为后续相关领域研究与实践联动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