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2025年学术年会在台州召开。此次年会由浙江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主办、浙江金道(台州)律师事务所协办,以“人工智能时代诉讼法治的深化与发展”为年会主题,来自全省学界、司法实务界一百三十余位专家学者参加本次盛会。

我院揭萍、宋善铭、郑旭江三位老师应邀携硕士生黄雯薇、张静语同学参加会议。会议围绕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数字司法浙江实践、民事诉讼理论新发展、数字检察、检察公益诉讼等板块展开专题讨论。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专题研讨单元由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揭萍教授主持,宋善铭副教授就刑诉法再修改背景下智慧法庭与刑事被告人对质权保障的相关问题进行了主题发言。
宋老师在发言中指出,当前以远程庭审、AI辅助办案为代表的智慧司法模式在提升诉讼效率的同时,也对刑事被告人的对质权保障带来了新的挑战。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远程庭审的广泛应用使得传统的“面对面”对质原则被削弱,法官难以通过视频传输全面把握证人的微表情和肢体语言等关键信息;二是AI辅助决策系统形成的“算法黑箱”使得辩护方难以进行有效的质证和辩论;三是数字鸿沟的客观存在加剧了控辩双方的失衡,影响了诉讼的平等性。针对智慧法庭与对质权保障的冲突,宋老师在报告中提出了几种调和路径。首先,应当在刑事诉讼法中明确赋予被告人面对面对质的权利,确立对质权的独立地位。其次,需要构建科学合理的远程庭审负面清单,对涉及重大法益、案情复杂或被告人作无罪辩护的案件,限制远程庭审的适用。再次,要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规范,确保远程庭审的视听效果能够满足质证需求。最后,应当建立健全电子证据开示制度,探索引入技术顾问参与诉讼机制,切实保障辩护方的质证能力。宋老师强调,在推进智慧法庭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技术辅助司法”的基本定位,通过权利确认、程序规范、能力建设、技术约束等多措并举,实现技术赋能与权利保障的协同发展,让智慧法庭建设真正服务于司法公正。

我院在此次诉讼法年会中收获颇丰。郑旭江副教授的专著《人工智能时代网络犯罪刑事一体化治理研究》荣获诉讼法学研究会2023-2025年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宋善铭副教授、黄雯薇同学撰写的论文《智慧法庭与刑事被告人对质权保障的冲突与调和问题》荣获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