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9日下午,由浙江大学数字法治研究院、浙江立法研究院、浙江大学立法研究院联合主办的“《人工智能法》浙大版学者建议稿圆桌论坛”在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宾馆花港厅顺利召开,邀请全国专家学者共商立法大计。

我院郭兵老师受邀参加了本次论坛并在“人工智能立法的结构和基本范式研讨”的圆桌专题研讨中提出建议,认为应从关键技术、典型应用等多重维度确定立法的调整对象,避免将调整对象限定为大模型或者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有限的范围;立法框架应体现出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理念,合理分配发展导向和安全导向的规则比重;条文设计应体现出提取公因式的特点,协调衔接好相关条文与现有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以及伦理规范等制度规范的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