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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典型案例为 我校入选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提供有力支撑

    发布日期:2026-09-13    浏览次数:

    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函〔2026〕7号),经层层遴选、严格评审,浙江理工大学成功入选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长期以来,学校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把法治理念融入办学治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一是以顶层设计为统领,健全组织领导的体系;二是以建章立制为经线,织密依法治校的网络;三是以宣传教育为纬线,提升师生的法治素养;四是以专业建设为特色,锻造德法兼修的栋梁,精心织就经纬交融、特色鲜明的依法治校“锦绣图”。学校先后获评浙江省首批清廉学校建设示范校、法治浙江建设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本次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过程中,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多跨协同,构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共同体”作为学校选取的依法治校典型案例,成功支撑我校获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2023年,我校入选浙江省首批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基地在我院挂牌。学院聚焦国家涉外法治战略需求,特别是企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涉外民商事法律需求,通过涉外法治创新人才训练营和“涉外知识产权法”微专业等多元渠道,积极探索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取得突出成效。一是思想引领,大力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进学校”;二是教学为基,充分依托教材、项目、课程筑牢发展根基;三是以赛促学,积极鼓励学生参加涉外法治各类竞赛;四是协同育人,借助实践基地发挥协同育人成效。

                               

    学校此次获评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既是对学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的充分肯定,更是学校推进治理现代化、迈向更高水平依法治校的崭新起点。我院在其中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体现了学院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和依法治校实践中的积极贡献。下一步,我院将积极主动作为,持续加强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建设,重点推进涉外法治课程开发、涉外实务导师队伍建设、学生涉外实习实践等工作,深化多跨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助力学校深化依法治校工作,护航高水平大学建设,为教育强省、教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一  审|邱吉儿

    二  审|皮珂珂

    终  审|姜慧芹 李子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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