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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耕行政检察 传递法治薪火 ——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马睿副主任应邀至我院作专题讲座

    发布日期:2026-10-09    浏览次数:

    2026年9月23日下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事务保障中心副主任马睿应邀莅临我院,作题为“新时期行政检察概述”的专题讲座。讲座由我院赵青航副教授主持,学院师生及相关实务界人士到场聆听,现场反响热烈。

    讲座伊始,马睿副主任从行政检察的职能定位切入,系统阐释了行政检察的五大价值目标,揭示了行政检察在法治政府建设与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独特功能。

    围绕“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这一主线,马睿副主任将行政检察业务体系归纳为行政诉讼监督、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三大板块,并逐一展开深入讲解。

    在行政诉讼监督部分,他分别从生效裁判结果监督、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行政执行活动监督三个维度,结合糜某诉某市住建局信息公开监督案、杨某工伤行政确认监督案、某区法院违法裁定中止诉讼监督案、陈某某房屋征收补偿及行政赔偿监督案等典型案例,细致剖析了依申请监督与依职权监督的适用情形、调查核实的方法路径以及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的运用规则。针对行政非诉执行监督这一重点领域,他以浙江省某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强制执行杜某非法占地处罚决定监督案为例,演示了检察机关如何通过检察建议同步监督法院审查裁定与行政机关执行活动,实现“精准监督+源头治理”的双重效果。

    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部分,马睿副主任强调,行政检察并非止于“纠正错误”,更在于“案结事了”。他系统梳理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五项原则,即坚持公平公正、尊重当事人意愿、恪守检察权边界、尊重事实与法律、坚持个案办理与促进社会治理相统一,明确了应当开展与不宜开展化解的范围边界,并介绍了释法说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促成和解、检察宣告等多元化化解方式。张某与某镇政府、市综合执法局行政赔偿申请监督案的成功化解,生动展现了行政检察将“刚性监督”与“柔性治理”相结合的实践智慧。

    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部分,他指出,行政机关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履行法定职责、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等行为,均属行政检察的监督范畴。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严重执法违法检察监督案的办理过程,彰显了检察机关通过纠正违法检察建议与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完善制度的监督效能。

    讲座最后,马睿副主任总结了行政检察的四类核心监督方式,包括抗诉、再审检察建议、检察建议、行政诉讼监督报告,强调行政检察工作既要“在办案中监督”,也要“在监督中办案”,实现个案办理与类案治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整场讲座体系严谨、案例翔实,既有制度层面的宏观建构,又有个案办理的微观透视,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幅新时期行政检察工作的全景图。与会师生纷纷表示,此次讲座有助于打破“书本中的行政法”与“实践中的行政检察”之间的壁垒,深化了对行政检察职能的认知,也为法学研究与法律职业规划提供了宝贵的实务视角。

    供稿人:赵青航

    初审人:冯暄轩

    终审人:何    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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